內部稽核的目的

實施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評估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置稽核一人,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通過。

內部稽核的運作

  • 稽核範圍

稽核範圍包涵本公司所有作業及本公司之各子公司。

  • 稽核方式

稽核工作主要依據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係參照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另視營運需要不定期安排專案稽核。

每年覆核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所執行之自行評估文件,併同該年稽核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綜合自行評估結果,並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以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 稽核報告

稽核報告(含追蹤報告)除於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外,每季內部稽核主管會摘要彙總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中進行報告。